沈职院办[2013]14号
关于印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校历时间安排好下学期各项工作。请计算机分院、汽车分院参照执行。
附: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