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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预算内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2015-06-19 13:50  

 

 

 

 

 

 

 

沈职院办[2015]9

 

 

 

关于报送2015年预算内

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沈阳市财政局要求,学院2015年政府采购项目立项应于2015630日前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按照《沈阳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采购限额标准》以及我院2015年预算编制要求,现将2015年预算内的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财政批复的预算内项目及往年各级财政支持的专业建设、科研、基建等项目中,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所有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的限额标准:货物类项目预算单件1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预算在10万元或者新建、扩建、翻建工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服务类项目预算在3万元以上的,须报送政府集中采购计划。

二、申报程序

申报部门须填写《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设备、工程及服务项目购置申报表》,并按《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批制度(试行)》(沈职院发[2014]12号)文件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后,报国有资产处。

三、申请要求

1.因政府采购立项与审批手续周期较长(1020个工作日),为按时完成立项与审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务必于2015630日下班前,将经过学院领导审批的《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设备、工程及服务项目购置申报表》、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技术规格等送至国有资产处。

2.由于政府采购对商务要求、技术规格审查严格,国有资产处将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所报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建议。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及时进行修改并在项目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以保证项目顺利立项。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618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618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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