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职院办[2015]16号
关于申报入驻学院大学生创业
孵化基地创业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新常态下推动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深入挖掘学院创新创业资源,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创新创业热情,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更好地开展学院创业工作,学院拟成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孵化基地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学院毕业生提供自主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孵化基地现面向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开展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带头人条件
学院2015、2016届毕业生,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条件
1.创业项目应结合学院设置相关专业,主要以电子科技、信息技术、软件开发、机械电子、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影视制作、文化传播等业态的科技型、创新型现代企业为主;
2.无知识产权纠纷,创业团体成员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3.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投资小,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市场前景看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4.以下项目不具备申请资格:建筑业、娱乐业、餐饮类、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项目和需要从事生产加工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7月16日—22日
(1)报名者按照申请表(见附件)相关内容认真填写;
(2)申报项目需要学院提供指导教师,由创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3)各二级学院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分管创业工作的领导在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至招生就业处。
2.9月7日- 9日
(1)创业者本人需在暑假期间完成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辅助材料的撰写工作;
(2)相关创业项目的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辅助材料,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于9月7日- 9日报招生就业处。
四、创业计划书撰写要求
创业计划书内容要求: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合伙人、责任分工、项目详细计划及可行性分析(包含项目的盈利预期、发展空间及风险评估等)。
五、支持条件
凡学院审核通过项目可入驻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可在二年内获得办公场所、办公设施、水、暖、电、网络、培训指导等方面支持。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
2.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把选拔推荐创业带头人和项目作为普遍开展创业教育和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严肃推荐。各二级学院至少要推荐一个项目参加申报。
3.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请各二级学院为申报项目提供相关指导工作,并长期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经常性咨询、指导以及跟踪服务。
联系人:曲芳
电话:88251711
附: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请表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