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职院办[2016]1号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院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本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学院校历安排和学院总体工作部署,现将寒假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8日至2月26日。2月27日、28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29日(星期一)学生开始上课。
2.教师放假时间为1月18日至2月25日,2月26日(星期五)教职工正式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
1.本学期结束后,学院北门正式封闭,请全院师生走学院南大门通行。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部门辖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寒假期间要关好水源、电源,封好门窗,因工作需要不作封闭的办公室、教室要有专人管理,贵重物品要有专人保管,确保寒假期间安全。
3.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法制及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处2015年12号文件要求,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5.寒假期间值班值宿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漏岗。值班带队中层干部要保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值宿期间一旦出现情况,要立即向当天值班院领导报告。放假期间,家在外地的教职工如遇值班值宿,请事先自行调换,并于1月14日下班前将调换情况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6.后勤处要全面排查校内各种安全隐患,做好校内交通、供暖、饮水、用电等安全工作,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7.安全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春节及寒假期间,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出入校园车辆要逐一进行检查登记,对校园内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要严密监控,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公安机关,确保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
8.寒假期间,中层干部离沈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办公室备案。假期期间,所有中层干部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9.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2月27日、28日学生返校接待工作,要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时返校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教务处要积极配合各二级学院做好新学期开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如期开课。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