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职院办[2016]10号
关于2016年暑假放假时间
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现就2016年暑假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7月18日—8月26日;8月27日—28日返校、注册;8月29日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7月18日—8月25日,8月26日上班。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学生工作部门应提高警惕,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于近期国内多地连续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因此,在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一次防溺水、防火、防盗、交通、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2.学生处、后勤处(生活服务中心)、保卫处、信息中心要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和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值班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行管理,并将留校学生管理办法于7月14日下班前报学生处备案,学生处于7月15日下班前将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办法报办公室、保卫处备案。假期学生要凭证出入校门,保卫处要加强值班巡逻,确保留校学生学习、生活有序进行。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假期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排查,并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4.假期值班值宿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漏岗。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或收到上级重要通知时,要立即向当天值班院领导报告。家住外地的教职工如遇假期期间值班值宿,请自行安排调换,并于7月14日下班前将调换人员名单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5.暑假期间,党院办公室在每周一、周四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出文、用印等相关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前履行工作流程,确保假期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6.后勤处要认真做好暑假期间水、电的运行保障工作以及学生宿舍床位改造工作,保证新学年学生用床需求。基建处要做好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信息中心要保障学院暑假期间的网络畅通,确保学院假期工作顺利进行。
7.保卫处要严格门卫管理,暑假期间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对进出校园的车辆要逐一进行登记、检查。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假期施工人员办理出入通行证并凭证出入,未办理者不得进出校园。对校园内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要加强防范,增加巡逻次数和密度,确保暑假期间学院安全和稳定。
8.暑假期间,中层干部离沈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办公室备案。假期期间,所有中层干部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9.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8月27日、28日学生返校接待工作及迎新工作,要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时返校学生及时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在8月29日上班后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
学院总值班电话:88252488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8252460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