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职院党发[2016]5号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党员大会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全体会议
2016年6月17日通过)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辽宁省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市委教科工委同意,中国共产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大会定于2016年7月上旬在学院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党委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纪委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4.选举中共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5.审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三、大会参加人员
党的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全体党员。学院现有正式党员342名,其中,教职工党员334名,学生党员8名。
四、党委号召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团结广大群众,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再接再厉,努力开创学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迎接我院党员大会的召开。
中共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中共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