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职院发[2015]56号
关于调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精神,促进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黎明 高秀兰
副组长:管俊杰 杨 明 李晓峰 夏宗光 李 静
成 员:白 羽 张 凯 汤晓伟 邢 雨 李 超
刘瑞军 赫 芳 杨正君 翟 斌 张广霞
侯伯民 郭景石 张晓光 于伟洋 郑 艳
刘宝祥 李 放 张志宇 齐维义 王 雷
周光宇 高 宇 杨昕红 栾居里 胡启亮
王振武 李浚哲 王一民 董凤服 苏 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副院长管俊杰兼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管俊杰
副主任:白 羽
成 员:汤晓伟 邢 雨 李 超 刘瑞军 曲大海
杨 海 李照清
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信息化建设全面领导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国家有关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
3.负责审定有关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规范。
4.负责审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及分阶段实施方案,并负责监督、检查规划和方案的实施情况。
5.负责研究决定建设及运行管理期间重大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开工建设,并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6.负责建立信息化建设工作激励机制。
三、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统一归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是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并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信息化建设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规范。
3.负责全院有关信息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和监控系统、业务系统和资源平台等开发建设的组织、监督、指导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各类信息系统、资源平台、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开展信息技术的合作与交流;负责教职工信息技术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
6.完成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工作职责
1.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相关事务,信息化设备设施及核心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技术保障、安全保密等工作。
2.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学院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与办公OA系统相关的需求制定、工作流制定、数据收集、推广、使用、监督、检查、安全保密等工作。
3.宣传部:负责以网络媒体平台为依托,做好学院形象宣传、网络信息监控、网上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校园网站平台的内容建设、栏目管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推广、信息保密等工作。
4.教务处:负责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积极组织开展微课、教学资源库等数字化资源的开发建设、推广工作;负责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实习实训管理系统、专业教学资源库等教学平台的需求制定、数据收集、平台管理、推广、使用、安全保密等工作。
5.科研规划处:负责组织与信息系统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研究工作;负责科研管理类系统的需求制定、数据收集、平台管理、推广、使用、安全保密等工作。
6.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根据本部门业务需要,积极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完善部门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有关业务系统(如:一卡通系统)或资源平台建设方面的需求制定、数据收集、平台管理、推广、使用、安全保密等工作。
五、信息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和资源平台的使用、管理、维护工作。
2.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和资源平台开发建设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安全及保密工作。
4.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和资源平台的推广工作,以及教职工信息技术培训交流。
5.负责完成本部门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其它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贯彻一把手负责制,由部门主要领导监督指导,落实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做到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服从学院的有关工作要求,顾全大局,服从指挥,确保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17日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17日印发 |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