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职院办[2016]14号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安排,现就国庆节假期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30日—10月9日。10月9日(星期日)学生返校,10 月10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二、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辅导员应与离校学生保持联络。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部门教职工及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是2016级新生的防火、防盗、食品卫生、治安、学生心理健康、交通等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引导学生应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防火、防盗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提前做好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保卫处统筹协调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学生生活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切实落实到人,明确责任,保卫处要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夜间巡逻,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4.假期期间,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5.后勤处安排好国庆期间在校学生的生活,切实保障全院正常供水、供电并加强卫生安全防控工作。信息中心要做好网络监护工作,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畅通。
6.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返校接待工作,对未按时返校学生及时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各二级学院在10月10日下班前将本部门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
7.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