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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作业批改工作标准
2015-03-20 12:54  

学生作业批改工作标准

一、学生作业要求

1. 数量要求:公共课每学期应完成作业的次数是本学期该科学时的30%----40%以上;专业课每学期应完成作业的次数是本学期该科学时的20%----30%以上。

2. 质量要求:错误要订正,漏缺要补做,草率要重做,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无漏做,缺交现象。

3. 成绩要求:成绩标准实行5分制,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字迹清晰明确度等情况进行打分。

二、任课教师批改作业要求

1. 教师课后应布置适当和适量的作业。将作业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

2.要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对共性问题集中讲解。

3. 教师应按讲课内容布置课外作业,书面作业布置次数按该课程的性质及周课时数确定。批改作业次数为每周或每两周一次。  

4. 教师批改,应写明等级和批改日期(等级为:5分、4分、3分等),位置在每页的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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