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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办法
2015-03-20 17:2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办法

2014-2015第一学期)

为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重视教学过程的考核,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教学质量,从多方面多角度来考核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成绩,2014-2015第一学期本课程考核办法如下:

1.期末测验40

2.文字作业15分(作文:圆梦青春——如何度过我的大学生活

3.演讲10

4.新闻讲述(纵论天下事)10

5.课堂讨论10

6.课堂表现15分(包括考勤和养成教育。考勤要求:旷课一次扣4分,事假扣2分,病假、迟到、早退扣1分。缺课1/36次)以上或者考勤和养成教育累计扣分达到15分,取消学习本课程的资格,本课成绩按不及格计)

说明:以百分制统计成绩,最后换算成五级分制,换算成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基础部思修教研室

2014.8.24

附件【14-15(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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