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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劳模精神,做劳模传人”2013年专题教育活动方案
2015-03-20 17:54  

“学劳模精神,做劳模传人”

2013年专题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中发[2004]16号和省委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院自2007年以来,坚持在大一学生中开展“学劳模精神,做劳模传人” 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的提升。为更好地开展此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活动的宗旨是针对学生的现状和学院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学生的现状是学生构成存在 “四多”现象。即:独生子女多、贫困学生多、不思进取的学生多、厌学和迷恋网络的学生多。由此引发的是学生中存在“四个缺乏”倾向。即缺乏社会责任感、缺乏感恩回报意识、缺乏艰苦朴素精神、缺乏正确的理想与信念。基于上述情况,2007年学院全面实施“职业素质教育工程”,把学生的职业素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并将“职业素质教育工程”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方案》。以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为切入点的“学劳模精神,做劳模传人”专题教育活动是“职业素质教育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开展此项专题教育活动,旨在通过劳模的生动鲜活的事迹,学习劳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劳模精神,让学生深刻体会到劳动的光荣、奉献的伟大以及社会、企业用人的基本需要。通过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自强精神,培养学生成才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活动增强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情怀,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2013年11月—2013年12月。

参加活动范围为2013级全体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在理论上提升学生对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认识,帮助学生树立“提升职业素质,做优秀高职生”的信念。

(二)聘请全国劳模和省市级劳模到学院做“职业美德”报告,让学生了解劳模成长经历,学习劳模身上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美德。

(三)带领学生参观劳模基地。通过现场实物、文字、照片的展示及与劳模亲密接触,让学生更直观、更生动、更形象地感受劳模的风采,体会劳动、服务、奉献的伟大,逐步形成崇尚劳动、崇尚奉献的意识,从而形成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四)回归课堂,教师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学生撰写“职业素质与职业美德社会调研报告”,进行课堂演讲、讨论、交流。提升学生的思想境界,使之深化对劳模精神的理解,更加崇尚劳动、崇尚奉献。

四、活动进程安排

(一)2013年11初,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职业道德教育。

(二)2013年11月中旬,聘请全国劳动模范沈河区110房屋维修中心主任到学院做“职业美德”报告。

(三)2013年11月下旬,带领学生参观沈河区110房屋维修中心劳模基地。

(四)2013年12月初,学生撰写“职业素质与职业美德社会调研报告”,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演讲和讨论。

五、有关要求

本次活动是一次社会调研活动,是一次思想教育活动,同时也是一次教学实践活动。要求2013级全体学生必须按学院要求参加此项活动,其文字稿和电子稿于活动结束后由各班学委上交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由思政部和学生处分别保留存档。思政教师对学生参加本次活动情况做最后评定,其成绩作为2013-2014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成绩的一部分。

                               思政部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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