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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管理制度
2014-12-09 13:35  

 

1、专业教师在实训室上技能课必须提前三天填写三份通知单(一份交管理员、一份交校实训处、一份自己留底)。

2、学生提前五分钟到实训室按课前分成的小组各就各位,对照《实训登记表》内的所需物品,由各小组组长领取物品,并在下课之后由小组组长负责清点、整理、归还到位。

3、学生不准带书包及一切吃的东西上实训室,更不准将实训室物品带出实训室。

4、专业教师与管理员每次必须认真填写《实训登记簿》,如有物品缺少、损坏,如实填写在《实训登记簿》上,并向校实训处报告。

5、学生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6、学生要明确实训目的,掌握实训技能和基本知识。

7、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及其它物品。

8、学生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如有意损坏物品者,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处分和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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