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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借阅证的领取和使用规定
2019-01-16 18:32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借阅证的领取和使用规定

1、新生入学后,各二级学院新生每人提供一寸照片一张,以班为单位,填写《新生办理借阅证申请表》并加盖所在二级学院印章,由二级学院统一送至图书馆办公室(105室)免费办理图书借阅证。

2、借阅证只限本人借阅书刊使用,不得转借。如因转借或借用而发生图书丢失或破损,其责任均由原持证人负责。

3、借阅证必须妥善保存,如有遗失,须立即向图书馆办公室声明挂失,并提出补发申请。经查属实,允许补办新证。补证无固定时间,取证时间以工作人员的通知为准,同时交补证费用5元。因耽误挂失,而发生冒领书刊及其它意外事故等,概由原持证人负财产赔偿责任。

4、学生外出实习或毕业前,应首先清还图书,交回借阅证。否则毕业时,不予办理离校手续。未清还图书而离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放行部门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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