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图书馆的资产管理,提高馆藏图书流通利用率,给广大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逾期处理方式
1、图书逾期不产生罚金,图书馆将对逾期图书实行及时提醒催还,出现逾期立即暂停借书权限。
2、图书逾期超过10天后仍不归还图书的读者,图书馆将在主页上公布名单,名单将定期更新。
二、逾期图书催还
1、日常催还图书:流通部负责每月统计本借阅室图书逾期名单,并联系各二级学院,协助督促逾期读者尽快归还所借图书。
2、毕业生催还图书:流通部负责统计当年毕业的图书逾期名单,每年5月底前将《图书催还通知单》发到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督促逾期读者尽快归还所借图书。逾期读者归还图书后,由办公室出具《无欠书/欠款证明》。
三、教职工离校办理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等离开学院时,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缴清有关赔款。并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阅权限注销后,方可在《离校通知单》上签字。
图书馆将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图书使用规则的宣传,开展读者诚信教育,保证读者的借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