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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班级量化考核办法
2019-01-16 15:55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班级量化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全面、准确地评价各班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进步和实际表现,促进班风、学风建设和学生的成长成才,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在各二级学院班级中实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考核办法

第三条 班级量化考核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由学生日常管理考评小组贯彻实施。

第四条 班级量化考核工作由学生处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统计工作。考评小组由学生处日常管理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学办主任、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 参加考评人员要按照本办法的考核要求,认真负责的进行各原始数据的记录,并进行定期的公布,增加透明度。

第六条 班级量化考核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排名,成绩每学年综合评定一次。每年的三月中旬对上学期学生个人量化考核成绩进行一次初评,每年的九月初对学生的学生个人量化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并在全院进行公布。

第七条 班级量化成绩权威性和唯一性,所有班级量化考核的奖励分和扣罚分,必须经过考评小组核准后公布方可有效。其他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给任何班级加分或减分。

第三章 班级量化考核内容

第八条 班级量化考核考评的内容主要从日常管理进行定量考核。各班级量化考评总分100分,其中量化考核报表(X1)100分,权重占70%,包括各班日常上课合格率、晚自习合格率、寝室卫生合格率、寝室楼后分担区扣分率、学生早操合格率、校园卫生扣分率、助理辅导员扣分率、教室卫生合格率、晚检扣分率、社团出勤率、违纪率等,量化考核加减分(X2)基础分100分,权重占30%。各班级日常管理考评分

X=X1×70%+X2×3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量化考核报表每周进行报表,每月进行排名,每学期计算日常管理考评分,两学期分数相加/2=学年最终评定分数

第四章 班级考核细则

第九条 班级量化考核加减分给予各班级100分的基础分,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第十条 班级考评加分项

代码

参加活动或内容

分值

A

班级学生在学院活动中获奖

0.5~2

B

班级获得学院内表彰

3~10

C

班级学生获国家、省、市级表彰

3~10

D

学生见义勇为每人次

5~10

E

班级学生在省市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其他作品

5~10

F

班级特色活动

3~5

G

各班级宣传工作

5~10

第十一条 班级考评减分项

代码

扣分标准

分值

A

参加大型活动人数不全

-2/人(次)

B

参加活动早退/迟到现象

-1/人(次)

C

参加活动时不听从安排

-5/人(次)

D

未按时上交材料

-5/次

E

班级出现虚假瞒报情况

-10/次

F

班级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工作影响

-10/次

G

班级出现学生投诉上访等事件

-50~-100/次

H

发生刑事犯罪案件

-100/次

I

发生火灾、爆炸等责任事故

-100/次

J

发生群体性事件(3人以上的群架、哄闹、罢课、非法游行和集会)造成恶劣影响或人身伤害

-100/次

K

出现安全稳定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100/次

L

出现非法宗教活动

-100/次

M

出现非正常死亡事故

-100/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班级考评不能为负分,加减分150分封顶。

第十三条 学年排名前三,评奖评优名额相应增加,排名后三,评奖评优名额相应减少,各班排名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以前各学期的量化考评成绩仍有效。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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