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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办法(暂行)​
2019-01-16 18:59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人才培养整体水平上新台阶,按照我院提质工程中学生行为养成计划的具体要求,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中实行。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考核办法

第三条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二级学院学工办贯彻实施。

第四条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工作由学生处学生日常管理办公室具体执行,院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考核统计工作。考评小组由各级学生会干部组成。

第五条 参加综合考评人员要按照本办法的考核要求,认真负责的进行各原始数据的记录,并进行定期公布,增加透明度。第六条二级学院量化考核成绩每学期末综合评定一次并在

全院进行公布。

第七条二级学院量化成绩具有权威性和唯一性,所有量化考核的奖励分和扣罚分,必须经过学生日常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公布方可有效。其他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加分或减分。

第三章 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内容

第八条二级学院量化考核考评的内容主要从各二级学院日常管理进行定量考核。各二级学院量化考评总分100分,其中量化考核报表(X1)100分,权重占70%,包括各二级学院日常上课合格率、晚自习合格率、寝室卫生合格率、寝室楼后分担区扣分率、学生早操合格率、校园卫生扣分率、助理辅导员扣分率、

教室卫生合格率、旷寝率、社团出勤率、违纪率等,量化考核加减分(X2)基础分100分,权重占30%。各二级学院日常管理考评分

X=X1×70%+X2×3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量化考核报表每周进行报表,每月进行排名,每学期计算日常管理考评分,两学期分数相加/2=学年最终评定分数。

第四章 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加减分细则

第九条 量化考核加减分给予各二级学院100分的基础分,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第十条 二级学院考评加分项详见附表1

第十一条 二级学院考评减分项详见附表2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加减分不能为负分,加减分总分150分封顶。

第十三条 学年排名前三,评奖评优名额相应增加,排名后三,评奖评优名额相应减少。

第十四条 量化考评分数低于50分的二级学院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以前各学期的量化考评成绩仍有效。

第十六条 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处

附表1: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各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加分标准

附表二:

代码

参加活动或内容

分值

A

二级学院学生在学院活动中获奖

0.5~2/人(次)

B

二级学院获得学院内表彰

1~3/次

C

二级学院学生获国家、省、市级表彰

3~5/次

D

学生见义勇为每人次

3~5/次

E

省市各级刊物上发表文学、文化、艺术作品

3~5/人(次)

F

二级学院特色活动

3~5/次

G

二级学院理论研究成果获奖

3~5/次

H

二级学院宣传工作

3~5

附表2:

代码

扣分标准

分值

A

参加大型活动人数不全

-1/人(次)

B

参加活动早退/迟到现象

-1/人(次)

C

参加活动时不听从安排

-2/人(次)

D

未按时上交材料

-3/次

E

二级学院出现虚假瞒报情况

-3~-5/次

F

二级学院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工作影响

-5~-10/次

G

二级学院出现学生投诉上访等事件

-10~-30/次

H

发生刑事犯罪案件

-100/次

I

发生火灾、爆炸等责任事故

-100/次

J

发生群体性事件(2人以上的群架、哄闹、罢课、非法游行和集会)

-100/次

K

出现安全稳定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100/次

L

出现非法宗教活动

-100/次

M

出现非正常死亡事故

-100/次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级学院量化考核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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