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联系方式 | 后勤论坛 

通 知 公 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突发...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饮用水...
校园管理科工作制度
物业管理科工作制度
动力维修科工作制度
食堂标准化管理制度
卫生所工作制度
节能减排工作
 

 
 
规章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的通知
2021-10-25 16:33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近年来,高校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有发生,对此,学院高度重视,并在原有相关卫生应急处理制度的基础上,新建、修订了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学习,落实相关要求。
   
附:1.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
        3.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晨检报告制度
        4.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

1.重大传染病疫情;

2.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

3.污染事故及严重群体异常反应等突发事件;

4.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二、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划分

1:一般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

三、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院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院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
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院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院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院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
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院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
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1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院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2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必要时全院停课,学院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2)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
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
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
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
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
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
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
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
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四、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管理
    1.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院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


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
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用围地区公共卫生事件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五、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
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
严格执行学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院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卫生所应立即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
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院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六、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长:张黎明 王久成
   
副组长:张学伟 李晓峰 李 静
 
   
  员:汤晓伟 郭景石 刘 琨  齐维义

胡玉辉 李文杰 姚学峰 李亚荣     姜婷婷 胡占明 侯伯民 徐国公

领导小组下设各执行小组:
    1.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各执行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负责将相关信息呈报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任:李晓峰
   
办公室副主任:汤晓伟 郭景石 刘 琨
   
 员:吴丽萍 刘 旭 马 野 侯 林
    2.
宣传组:负责全院疾病防治的宣传及防疫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长:张学伟
   
副组长:邢 雨 白 羽
   
 员:李 姝 罗 鹏 各二级学院宣传员

    3.信息组:负责收集学院内传染病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及部门报告,如突发疫情,必须按程序上报,保障信息畅通。


  长:李晓峰
   
副组长:汤晓伟 郭景石
   
  员:吴丽萍 刘 旭 高 敏
   
 4.应急组:主要负责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长:李晓峰
   
副组长:郭景石 刘 旭

  员:高 敏 吴晶晶 李丽 白云 张玉梅 刘红梅

万海侠 雷春英

 5.检查组:主要负责全院日常疾病防治工作情况检查。督促预防措施落实,及时总结并向指挥组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长:李晓峰

副组长:郭景石

  员:刘 旭 胡玉辉 刘  研 李文杰 王 强 姚学峰

李亚荣  姜婷婷  胡占明  侯伯民  徐国公

6.保障组:主要负责防控工作中及突发疫情时各项所需物资的供应。
   
 长:李晓峰   

副组长:郭景石 刘 旭   

  员: 赵学礼 张瑞华 苏洪利 闫海明  

7.安全组:负责突发疫情时的安全隔离和紧急措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李晓峰

副组长:齐维义

  员:刘  海 罗 丽  夏 莹

 

七、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及流程

1: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暴发预案流程

2: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晨检及因病缺课病因追踪流程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学生是传染病特別是呼吸道传染病的易感人群之一。近年来,我市高校及其它省市高校均出现肺结核、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同宿舍、同班级发生蔓延,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和身体健康,及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在学院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院各二级学院(含软件学院、技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各行政办公室。
   
一、职责分工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等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在学院领导班子领导下,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卫生所密切配合,共同监督和指导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格局。
    1.
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首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晨检制度及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对因病缺勤的人员要登记和追踪,不能瞒报、漏报。
    3.
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分为三层管理,分别由各二级学院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各宿舍负责人负责,责
任到人,并签订责任状。

4.学生处、教务处要制定完善的因病免修课程、因病休学、复学的制度及办理程序。

5.宣传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防控传染病相关知识及健康常识。

6.卫生部门应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等业务技术指导、疫情上报、消毒、学生体检、预防注射等工作。
   
二、学院传染病常规预防措施
   
1.开展传染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板报、广播等形式对师生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对传染病的认知,增强自我防控意识。
    2.
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并责任到人。
    3.
认真做好学生入学健康体检工作。
    4.
落实由辅导员负责的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及时报告学院卫生所。
   
三、发现传染病病例管理措施
   
1.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应及时通知卫生所并隔离,各班辅导员负责落实病人的隔离情况。
    2.
各班辅导员负责督促传染病的健康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等)定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交到卫生所;对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要隔离期满,持专科医院康复证明方可复学(如:水痘隔离期为21天,风疹14天,腮腺炎14天等。)
    3.
密切接触者筛查。各班级辅导员、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筛查范围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及家庭成员中的密切接触者(根据疾控部门的要求随时进行调整)。
    4.
根据确诊病例的病情,卫生所开具休学、休息诊断证明。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传染病专科医院出具的痊愈证明后,由卫生所签字,方可复学。
   
四、学院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同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以上(含10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1周内,同一学校发生10例以上(含10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的病例,可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旦发生此事件,要严格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启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强化开展全院师生对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消除恐慌心理。
    2.
加强晨检,建立宿舍、班级、二级学院、和卫生所等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收集报送渠道。
    3.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
    4.
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通风、环
境卫生清理等工作。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晨检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传染病在学院内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卫生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及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风险排查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晨检报告制度》。
   
一、晨检目的
   
加强学院内传染病的检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晨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三、晨检内容
   
1.学生或教职工的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咳痰、胸痛、盗汗等身体不适症状。
    2.
病愈返院的学生或教职工,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了解缺勤情况,询问学生、教职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状、就诊检查等情况。


四、晨检上报
    
经院领导研究决定,从201911月起,学院传染病防控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卫生所),负责接收各二级学院汇总的《晨检》及《因病缺课追踪》报表及疫情的应急处理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若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到卫生所,以便卫生所及时上报到上级防疫部门,同时根据疫情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的健康。

五、实行疾病康复复学制度
   
1.对晨检发现的有发热、咳嗽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教职工,学院应劝其及时就医。对已确诊的、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辅导员要监督其隔离措施落实情况,不得瞒病上课。
    2.
经过治疗,疾病康复后,要求返院上课的学生,必须持正规专业医疗机构的康复诊断证明(结核病患者应由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大专院校科和大东结核病防治所各开具证明),方可复课。
   
六、实行追踪随访制度
   
对于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和教职工,辅导员及处室相关
责任人每日进行追踪随访,了解其诊治情况,一旦确诊为传染病,需及时报告到卫生所,以便卫生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到大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建立完善的晨检体系,确保晨检结果真实可靠。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将晨检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工作的一项指标,对于未认真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甚至因晨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的处罚。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和追踪制度

 

为全面了解全院师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肺结核、流行腮腺炎、麻疹等传染病,确保全院师生身体健康,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各二级学院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要进行病因追查和登记。各班级辅导员每日统计该班学生的出勤情况,一旦发现因病缺课的学生,要查清学生的病因、主要症状、就诊医院,按要求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表》,及时报所属二级学院学办,二级学院派专人汇总后,由学办报到院卫生所。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若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疫情报告人(卫生所),学院疫情报告人要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及大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将未确诊的传染病病人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一旦确诊立即隔离该病人。并对该生的生活、学习环境进行消毒,同时要保证教室、寝室每天定时开窗通风。

4对于确诊的结核等传染病病人,需隔离治疗(休学或全休若干天)。疾病康复后,持专科医院病历到卫生所确认后方可返校。





 

已是首条
下一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关闭窗口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电话:8825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