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了全面、准确地评价各班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进步和实际表现,培养、提高学生素质促进班风、学风建设和学生的成长成才,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在工商管理学院班级中实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考核办法
第三条 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工作,由系党总支书记负责,由系学工办组织各辅导员贯彻实施。
第四条 班级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工作由团总支思政部负责考核统计工作。以年级为单位,考评小组由辅导员、系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和学生代表。
第五条 参加综合考评人员要按照本办法的考核要求,认真负责的进行各原始数据的记录,并进行定期的公布,增加透明度。
第六条 班级综合量化考核成绩每学年综合评定一次。每年的三月中旬对上学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进行一次初评,每年的九月初对学生的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并在全院进行公布。
第七条 班级量化成绩权威性和唯一性,所有班级量化考核的奖励分和扣罚分,必须经过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公布方可有效。其他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学生加分或减分。
第三章 班级量化考核内容
第八条 班级量化考核考评的内容主要从班级日常行为进行定量考核。班级量化考评总分200分。
班级测考评总分=报表分数+加分项-减分项
报表分数每周统计,每月计算,每学期初评,每学年评定
计算方法:4周分数相加/4+加分项-减分项=每月分数
每月分数相加/月数=每学期分数
两学期分数相加/2=学年最终评定分数
第四章 班级考核细则
第九条 班级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班级考评主要内容是从班级的道德风尚、行为规范及集体观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班级考核办法为每个班级给予200分的基础分,然后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第十条 班级考评加分项
详见附表1、
第十一条 班级考评减分项
详见附表2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班级考评不能为负分
第十三条 学年排名前三,评奖评优名额相应增加,排名后三,评奖评优名额相应减少。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以前各学期的量化考评成绩仍有效。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工商管理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